金庸与《天方夜谭》:读过、喜欢、推崇 刘国重3
1955年,金庸开始写作生平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2月8日起,连载于《新晚报》的“天方夜谭”版,版面编辑就是新近去世的罗孚(柳苏)先生。——这个版面如果不叫做“天方夜谭”,金庸也还是会写他的小说,但一巧合,仍微妙地显示出金庸与《天方夜谭》一书的精神血脉关联。确知金庸读过某书,我们才能确信金庸作品受过此书一点影响;确知金庸看重某书,方可确信金庸作品受过此书较大影响。金庸读过《天方夜谭》,金庸喜欢《天方夜谭》,金庸推崇《天方夜谭》。1954年7月,当金庸还不是金庸的时候,他就写过一篇《谈〈驯悍记〉》,说:“在别人饿得不得了的时候故意拿美食佳肴来引诱他而不给他吃等等,在阿拉伯的《天方夜谭》中也有类似的故事。据说莎士比亚没有看过《天方夜谭》,但这种民间传说在英国流行也是很可能的。”明知莎士比亚没可能读过《天方夜谭》,还是要谈说《天方夜谭》,可见金庸是如何看着《天方夜谭》了。1956年,在《新晚报》“天方夜谭”版,金庸就模仿《天方夜谭》(及《驯悍记》),写出一个在乾隆皇帝饿得不得了的时候故意拿美食佳肴来引诱他而不给他吃的故事。《天方夜谭》是中东地区穆斯林创作整理的一部故事集,《书剑恩仇录》开篇不久,就写到了中国的穆斯林群体,就是霍青桐和她的家人族人。《书剑恩仇录》写到沙漠中一座曾经“十分繁盛的城市”,荒废了,长久被人们遗忘了。这样的“古城”,在中国古典小说、戏剧中,极为罕见。在《天方夜谭》,就很常见,例如《大漠上的金银城》、《铜瓶与铜城》。《书剑恩仇录》,很对得起“天方夜谭”这一版面名目了。1959年,金庸写成《雪山飞狐》,读者多以为此书必然受黑泽明电影《罗生门》极大影响。于此,金庸否认:“在我,其实是从《天方夜谭》讲故事的方式受到了启发。不同之人对同一件事讲不同的故事,起源于《天方夜谭》。”(严家炎整理《金庸答问录》)我读这段话,就感觉金庸是把《天方夜谭》当“祖宗”供奉的,果然在金庸2003年补写的《雪山飞狐·后记》中又读到这样的话:“《雪山飞狐》对过去事迹的回述,用了讲故事的方式。讲故事,本来是各民族文学起源的基本方式,……苏丹王妃雪哈拉查德(刘按:通译山鲁佐德)为了延命,每夜向苏丹王讲连续故事,故事精采百出,生动之极。她是我们报刊上写连载小说人的祖先。木匠以鲁班先师为祖,演员以唐明皇为祖,我们连载小说家的祖先可美丽聪明无比,她讲了一千零一夜的连续故事,……她的故事一个套一个,巴格达一名理发匠有六个兄弟,自己讲一个故事,六兄弟又各讲一个,故事有真有假,……说到讲真假故事,世上自有《天方夜谭》之后,横扫全球,《罗生门》何足道哉!”
金庸对《天方夜谭》,实在推崇得很。金庸推崇《天方夜谭》,更认同《天方夜谭》所代表的文学风格、路数,而对“现代派文学”颇有微词:“讲故事,是任何文学的老祖宗,但后来大家渐渐忘记了。现当代文学界甚至觉得小说讲故事就不够高级,不够知识分子化,过分通俗。越是没有故事,叫人读了不知所云,在大学的文学系中才有作为讨论的资格。”(新修版《雪山飞狐·后记》)我认为,“没有故事”的小说未必不是好小说,但许多“现代派”作者确是走向另一极端,就是完全排斥故事。这不见得就是好事。金庸对池田大作说过:“同样一个故事,我向妻子儿女外孙讲述时,就比别人讲的精彩动听得多,我可以把平平无奇的一件小事,加上许多幻想而说成一件大奇事。”这样讲故事,很明显,就是《天方夜谭》的风格。前面,金庸说的是:“文学的想象力是天赋的,故事的组织力也是天赋的。”话说得有些过于绝对,我觉得那意思却并无“绝对化”之弊。除非天生智障,我们每个人一生多多少少都给人讲过故事,也都从不同渠道学习了讲故事的技巧,大家都是这样。金庸讲故事比别人更精彩动听,靠的才是“天赋”,他并没有否认后天学习的重要性。金庸讲故事,向之学习的,很重要的一部书,就是《天方夜谭》。
袁承志与阿拉丁
□刘国重 《碧血剑》中,袁承志在紫禁城,为躲避搜捕,只得与阿九同床,却将“一柄脱鞘的宝剑横放在两人之间”,这又何必呢?据小袁自己供述,是因为“跟你这样美貌姑娘同卧一床,只怕把持不住”。 在《金庸识小录·床上之剑》一文中,严晓星先生揭出,在《格林童话》和卡尔维诺整理撰写的《意大利童话》里面,都有“不得不与兄弟的妻子同床而以剑相隔”的情节。 金庸不见得读过《意大利童话》,《格林童话》他倒是读过的,并且,似乎很是熟悉。1976年当长子査传侠自杀后,金庸便以《格林童话》里一位母亲当儿子死后挨家乞米而“发觉没有一家没死过人”的故事来宽慰自己。 世界上还有一本著名的故事书,里边也有将脱鞘宝剑横放在男女之间的情节。金庸对这本书,比对《格林童话》只有更喜爱、更熟悉,那就是《一千零一夜》了。 《一千零一夜》有阿拉丁的“神灯”的故事:阿拉丁让母亲代自己向苏丹的女儿求婚,苏丹看在礼物的份上,居然答应三个月后将公主嫁他。贵人多忘事,后来,苏丹就把这事给忘了,又让公主与宰相之子成婚。阿拉丁知道后,求助于“神灯”之“灯奴”,“灯奴”当夜将新婚夫妇“摄”到阿拉丁家里,阿拉丁对公主说:“不要以为把你带到这里,我会玷辱你的清白”,过了一会儿,“阿拉丁起身脱下衣服,上床去躺在她身旁,中间放了把不带鞘的宝剑”,…… 严晓星先生认为《碧血剑》中“这个细节的设置很可能来自‘在床上,把剑放在男人与女人之间象征着贞洁’的西俗的启发”,我看这样的习俗,不仅属于“西方”,也属“天方”。刘国重(《袁承志与阿拉丁》由金羊网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版权联系电话:020-87133589、87133588)
金庸喜爱《一千零一夜》 写韦小宝骑马或受启发
2014年08月10日15:30 来源:羊城晚报
□刘国重 《鹿鼎记》第二回,写韦小宝“倒骑马”:
茅十八将韦小宝放在身前鞍上,纵马过去,又牵了一匹马,辨明方向,朝北而行。韦小宝从未骑过马,……说道:“我骑那匹马,行不行?”茅十八道:“你会骑便骑,不会骑趁早别试,小心摔断了你腿。”
韦小宝要强好胜,吹牛道:“我骑过好几十次马,怎么不会骑?”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走到另一匹马左侧,一抬右足,踏入了马镫,脚上使劲,翻身上了马背。不料上马须得先以左足踏镫,他以右足上镫,这一上马背,竟是脸孔朝着马屁股。
茅十八哈哈大笑,脱手放开了韦小宝坐骑的缰绳,挥鞭往那马后腿上打去,那马放蹄便奔。韦小宝吓得魂不附体,险些掉下马来,双手牢牢抓住马尾,……
《一千零一夜·渔夫赫利发的故事》,讲述了赫利发“倒骑骡”的故事:
赫利发看见珠宝商骑在一头花斑骡子上,……旁边还站着一头金鞍银缰的骡子,珠宝商基那斯请赫利发骑上去。赫利发长这么大,从没骑过骡子,所以推辞再三,但拗不过珠宝商执意相请,只好硬着头皮“噌”的跳了上去——谁知却把方向搞错了,不是抓着缰绳,而是抓着骡子尾巴。骡子一下子来了个旱地拔葱,把赫利发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引来路人一阵哄笑。……
金庸曾一再强调他对《一千零一夜》的喜爱和他从这部书受到的极大影响。例如,他曾对严家炎谈过:“《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的故事出自众人之口,有人说这是学日本电影《罗生门》,三个人讲故事,讲同一件事但讲法不同。不过,在我,其实是从《天方夜谭》讲故事的方式受到了启发。不同之人对同一件事讲不同的故事,起源于《天方夜谭》。”所以,我觉得金庸为韦小宝安排下这样“倒骑马”的情节,如非自出机杼,那么,他从《天方夜谭》赫利发“倒骑骡”故事中受到的影响,恐怕远大于张果老的“倒骑驴”。《鹿鼎记》的叙事风格,与金庸其它十四部小说,都有很大的不同。这部书的英译者、汉学家闵福德,将其归结为“具有欺骗性的流畅”。从《鹿鼎记》整体的“流畅”中,亦可见出《一千零一夜》的影子。金庸于外域小说家,最爱大仲马,他本人也常被人称为“中国的大仲马”,而大仲马与金庸,同爱《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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