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最高峰
路愈显陡峭,俩人的步履明显得慢起来,他不时地看她一眼,目光中含着深深地爱恋,她分明感觉到了,只是浅浅一笑,什么也不说。“如果累,我们就回去吧?”
她向上望望,山峰高入云端,山路更显崎岖弯转,而从山下到山顶的路,也只走了三分之一。起先的水泥路已不复踪影,代之的是没有修理过的原始山路,又陡又滑,难以攀登。
她笑了笑,没有退却的意思。他眼中露出欣赏的神情,与她紧紧相随,彼此听得见彼此因为累而渐显急促的呼吸。
很渴望能像今天这样与他静静地走在一条路上,哪怕不说话,哪怕一路就只能这样默默无语。她知道,俩人能像这样走在一条路上的机会不多,她珍惜这人生中少之又少的机会。
本来,昨天就和同伴们说好上一个著名的景点去玩的,她因为早上起来有些不舒服,便决定不去那么远的景点,自己独上血莲顶。同伴们都走时,他说累,想就近玩一玩,她明白,他是想陪她上血莲顶。
血莲峰,是此山的最高峰,因山顶上有血红的旱莲得名。相传古时,有一女子,与爱人倾心相爱,却无缘聚和,被人相迫,俩人逃至顶峰,困累交集,颓然倒地,化为一株血色红莲。经年不败,开在悬崖。传说,能登上绝顶看到此花者,一生将会得到美满婚姻并好运绵延,心想事成。
听到这个故事,她只是一笑,她不相信登上山峰看到血莲花就会有好运,但她感动那场久远而深情的爱情,她想去看那血肉之躯化成的血莲。
他看出她的心事,默默相随,这让她颇为感动。和他相识是五年前,在一个朋友聚会上。他喜欢她那优雅沉静的个性,喜欢她那带着淡淡如流水般轻愁的神韵,喜欢她身上那种溢出尘世之外的清秀和灵秀。她同样欣赏着他,欣赏他的与世无争淡泊处世的风骨,欣赏如他人品一样飘逸灵秀的诗文。
俩人的交往是淡淡的,从没有单独来往过,只是在朋友们聚会的时候,他们也才能遇到。但每到一起,一篇文章,一首小诗,都是他们的话题,平静而舒然,但却让他们分外留恋。她和他疯狂地相互喜欢着。每一次的接触,他们都会沉醉在对彼此的美好的回忆中,俩人的世界因相互的欣赏和喜欢而美丽轻盈起来。
原来,围城之外还有如此醉人的风景,原来,心平如水的交往是如此让人欣赏的一种爱恋。
深深的欣赏和眷恋,他渴望同她走进俩人的世界,渴望同她肌肤相亲。人生毕竟只有一次,要爱就爱吧,她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他要,就把自己给他吧,不想错过这一份一生中最美的爱呵!
山路蜿蜒,山树苁蓉,花香鸟鸣,一如此时俩人的心境。
快至顶峰,山路骤陡起来,从下往上望,已是无路可走。
所谓的路,只是一条不到一尺宽的小径,倾斜蜿蜒地紧贴着峭壁上伏而去。小径上青苔隐现,可见久无人迹。峭壁上荆棘横生,枝叶伸展遮挡路面,这所谓的路,看着已是胆战心惊,更别说走了。好几次,她险些失脚滑下去,幸好紧抓着了悬崖上的荆棘。她非常非常小心地往上攀登,不单是为自己,也是为他。她知道,她在前边,她平安他才会平安,她若有一点差池,他也会跟着不好。
疲惫不堪,且不说。他们相扶着,在爱的路上,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吧。
余剩的这三分之一山路,他们却走了比那三分之二还要多的时间。终于攀上顶峰,俩人互相看着。两双手都渗出血来,脸上亦是被山荆棘划得一道一道的,衣服已经全部湿透,上面满布尘土,还被扯了几条口子。但终于是到达顶峰了。俩人相视一笑,是那种共同经历了风雨后的那种相知相惜的笑。
她展目四望,四面青山皆在脚下,一种从未有过的清旷和舒然从心底涌出,原来登高的心境这般美好!
顶峰,是一个一丈见方的平台,在平台的中央,染绽着一片娇艳的血红!不是一株而是一片,红艳艳的花儿。叶绿如洗,花红如霞,纤尘不染,傲然清洁地绽放在绝尘的高处。漠然而清洁地注视着眼前的俗人。
她的眼湿润起来。为那绝顶的红花和俩人的攀登。他从后面抱住了她,她明白他想要什么。“就这样吧,爱人,保持这样的纯洁吧。别让世俗的尘埃积落身上。”
她轻轻挣开了他的拥抱,在广阔的蓝天下,在绝项的高峰上。她的心中忽然涌上一种空旷而清凉的感觉,心也在瞬间开阔起来,爽朗起来。
一种澄明的感觉遍布全身,心灵瞬间被洗涤得清澈透明。也蓦然明白了世间所谓的爱:拥有并非就是得到,而失却也并非就是失去!在这苍茫尘世,能得到的美好实在太少。有些东西,在得到的同时也是失去。让这份爱就这样保留在记忆中吧,把他永远定格在最美好的时期。这也许就是爱的最高峰,永远把一份美好保留在心中。
眼泪从他的眼角流出。第一次感到她的清洁,却也是最后一次亲吻她的清洁。他们知道,回到尘世,这一切都会蒙尘,都会不再来。爱,在这最高峰,只有他们明白他们的爱是多么地美好和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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